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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小常识】夫妻谈话录音是否可作证据?
 
2008-01-11     点击:     作者:司法局办公室     编辑:司法局办公室
 


    刘女士:夫妻谈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?

    新疆西昭律师事务所律师闵志龙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70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: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、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复制件,应当确认其证明力。因此,扣你录制的谈话录音取得形式合法,且具有双方感情破裂的内容,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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