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关于“法治进单位”
1、“法治进单位”活动中的“单位”,是个什么概念?
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农村牧区、城镇社区之外的实体机构,均归于“单位”。
2、“法治进单位”活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?
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、职责和工作要求,以“法治进单位”活动为载体,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实践,进一步提高本单位领导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的能力,努力形成干部、职工学法、用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围,促进单位工作管理规范、运行有序、办事高效。到2010年全区“法治单位”的创建率达到70%以上。
(三)“法治进单位”活动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?
1、认真学习《宪法》、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和广泛深入的法治实践活动,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能力,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权、依法履行义务、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,为推进单位的民主法制建设奠定基础。
2、以制度化建设为核心,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,着重加强单位在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重大问题决策等方面的各类管理制度,使管人、管事、管物都有章可循,有制度可依。
3、依法履行单位工作职能,强化责任意识,把开展“法治进单位”创建活动与“一抓双挂”有机结合。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,加强民主管理,完善民主监督,办事公开、程序合法,确保干部职工对单位重大决策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。领导班子和单位干部职工依法处理各项工作事务的能力明显增强,落实首问负责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限时办结制,工作效率明显提高。
4、建立面对社会的大监督机制、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和干部职工的权益保障机制,充分利用群众、新闻媒体、行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,及时稳妥地解决群众反映的“热点”、“难点”问题,对群众的投诉能及时查处。落实信访责任制,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案件。
(四)“法治进单位”活动要解决哪些重点问题?
1、通过依法治理,着重解决单位内部在管理、民主、决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以及不按法律规定、法定程序办事的现象。
2、解决单位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的办事拖沓、推诿扯皮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不作为、乱作为等弊端,促进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。
3、改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不高、服务意识淡薄、不按制度办事、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的现象,转变工作作风,强化责任追究,提高工作效率。
4、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。